陈默后来跟我说,他那天看见我站在台下,手里攥着那个U盘,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——完了。
他说这话时,我们坐在民政局门口的台阶上。刚办完离婚手续,他手里捏着那本暗红色的小本子,我手里也捏着一本。两本一模一样,只是照片换了。
我问他,什么完了。
他说,我完了。
我没听懂。
一年后我才听懂。
那是后话了。
先说那天。
那天是六月十七号,我记得特别清楚,因为天气预报说有大暴雨,结果一滴雨都没下。天阴着,闷热,空气里全是水汽,黏在皮肤上,像一层揭不掉的膜。
苏晴给我发的请柬,快递寄到公司的。前台小姑娘捧着那个淡粉色的信封走到我工位旁边,表情像是拿了个烫手山芋。
“林姐,你的。”她把信封放我桌上,飞快地走了。
信封上没写寄件人,但那个字我认得——苏晴的笔迹,圆圆的,一笔一划,像小学生练字。以前陈默公司的年会请柬都是她写的,我夸过她字好看,她笑着说“小雨姐过奖了”。
那时候她叫我小雨姐。
后来她叫我“那个女的”。
这话是陈默的合伙人老赵告诉我的。老赵喝多了酒,嘴没把门的,说苏晴在公司里从来不提我的名字,就说“那个女的”。
“哪个女的?”我问。
老赵不说话了,闷头喝酒。
我把请柬拆开。烫金的字,香槟色的卡纸,摸上去有细细的纹路。上面写着“陈默先生 & 苏晴女士 新婚庆典”,时间,地点,还有一行小字:“诚邀您见证我们的幸福时刻。”
见证幸福。
我盯着那四个字看了很久。
接着我笑了。
办公室里没人,就我一个。笑声在格子间里转了一圈,又回到我耳朵里,听着像哭。
我把请柬翻过来,背面是空白的。我又翻回去,正面那行字在日光灯下反着光,刺眼。
我拿起手机给闺蜜打电话。
“喂?”
“苏晴给我发请柬了。”
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。接着闺蜜的声音炸出来:“什么?她疯了吧?她给你发请柬?她怎么有脸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你别去啊林小雨,你千万别去。你去了就是给她脸。”
我没说话。
闺蜜太了解我了,她听我不说话,声音立刻变了调:“林小雨,你不会想去吧?”
“我想去唱歌。”
“唱什么歌?”
“《后来》。”
“你疯了吧?你去他婚礼唱歌?”
闺蜜的声音尖得能划破耳膜。我把手机拿远点,对着电脑屏幕的黑屏照了照自己,脸上没什么表情。
“请柬都送了,我去唱首歌怎么了。”
“林小雨你清醒一点,那是你前夫的婚礼!你穿一身红去唱歌,人家新娘脸往哪搁?”
“她脸往哪搁,关我什么事。”我把请柬合上,塞进抽屉最底层,“当初她往我婚姻里伸手时,也没问过我脸往哪搁。”
电话那头安静了三秒。接着闺蜜叹了口气:“你非去不可?”
“非去不可。”
“那你去吧。但是林小雨你记住,不管今天发生什么,晚上给我打电话。我手机二十四小时开着。”
我挂了电话。
那天晚上我没睡好。翻来覆去到凌晨三点,最后爬起来,坐在阳台上抽烟。我戒了两年了,那晚又抽了一根。楼下的路灯把树影投在地板上,晃来晃去。
我想起陈默第一次跟我提苏晴。
那是离婚前半年,他坐在客厅沙发上,我在厨房做饭。他突然说:“苏晴这姑娘挺能干的,帮我搞定了好几个大客户。”
我手里的铲子停了一下。
“是吗。”
“嗯,改天叫她来家里吃个饭?”
“行啊。”
那顿饭最后没吃成。因为一个月后,我在陈默手机里看见了苏晴发的消息。
“陈总,今天谢谢你送我回家。你身上的味道真好闻。”
发送时间是凌晨一点二十三分。
那天陈默跟我说他在公司加班。
我把手机放回茶几上,屏幕朝下,接着回到卧室,躺下,闭上眼睛。陈默还在洗澡,水声哗哗的。我听着那个声音,觉得自己像沉在水底。
第二天我照常做早饭,照常上班,照常问他晚上回不回来吃饭。
什么都没说。
我花了三个月才把那句“离婚”说出口。
又花了三个月才把手续办完。
从民政局出来那天,陈默开车送我。车里放着广播,主持人声音很欢快,在说什么抽奖活动。我们俩谁都没说话。
到了楼下,他从后座拿出一束洋桔梗。
白色的,用淡灰色纸包着。
“最后一次。”他说。
我接过来,没扔。那束花在我家花瓶里放了两个月,枯了我也没扔。后来苏晴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照片,背景里有个花瓶,插着新鲜的洋桔梗。配文是:“他说以后每周都给我买。”
我那天晚上把那束枯花扔了。
但心里那束,一直没扔。
直到婚礼那天。
婚礼在城东的玫瑰庄园,我开了四十分钟。
导航里林志玲的声音说“前方三百米右转”,我跟着打方向盘,手心有点潮。
说不紧张是假的。
我和陈默认识七年,结婚四年,离婚一年。七加四加一,整整十二年。十二年的光阴,浓缩成今天这四十分钟的车程。
到门口时,迎宾牌上写着“陈默先生 & 苏晴女士 新婚庆典”。苏晴,就是那个他跟我离婚三个月后就领证的女人。
迎宾牌旁边摆着两人的婚纱照,放大了一整面墙大。苏晴穿白纱笑得很甜,陈默站在旁边,嘴角的弧度我很熟悉——他真笑时,右边嘴角会先动。这张照片里,他两边嘴角同时翘的。
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大概十秒钟。
接着我想起来,我们结婚时,陈默不肯拍婚纱照。他说太麻烦,说等以后补。那个“以后”,我等了四年,等到离婚也没等到。
原来他不是嫌麻烦。
只是不想跟我拍。
我深吸一口气,推门进去。
签到台的小姑娘抬头看我,笑容僵在脸上。估计她认出了我——毕竟去年这个时候,站在陈默旁边收份子钱的人,还是我。
“林……林小姐?”
“嗯,随礼。”我把红包放在桌上,红封皮上没写名字。
小姑娘捏了捏厚度,更慌了。里面是两千块——当初陈默跟我结婚,苏晴随了六百。
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个数字。六百块,装在一个超市买的那种廉价红包里,封皮上印着“百年好合”四个金字。苏晴当时是陈默的助理,来喝喜酒时穿了一条白色连衣裙,比新娘还显眼。
我那时候没多想。
现在想想,我那时候真傻。
小姑娘手忙脚乱地登记,笔都拿反了。我看着她笑了笑,说:“别紧张,我不闹事。”
她抬头看我,眼神里全是“鬼才信你”。
我找了个角落坐下,婚礼还没开始。宴会厅布置得挺讲究,香槟色的玫瑰,水晶吊灯,每张桌上都摆着定制的伴手礼。我翻了翻,是一小瓶蜂蜜和一张感谢卡。
卡片上印着陈默和苏晴的婚纱照。又是那张照片。苏晴穿白纱笑得很甜,陈默站在旁边,两边嘴角同时翘着。
我合上卡片,放回原处。
蜂蜜是洋槐蜜,玻璃瓶上贴着手写体的标签,写着“感谢您见证我们的幸福”。字是苏晴的笔迹,我认得。
那时候她还只是“苏助理”。
我环顾了一圈宴会厅,大概摆了三十桌。每桌十个人,三百个宾客。舞台背景板上印着巨大的“默&晴”两个字,旁边绕着香槟色的玫瑰。
我数了数,光是舞台上的鲜花,没有两万块下不来。
陈默跟我结婚时,是在老家办的。他爸妈找了个镇上的小饭店,摆了十二桌。舞台背景是一块红布,上面贴了两个金色喜字。
我妈当时说,太寒酸了。
我说,没事,以后补。
那个“以后”,也没等到。
十一点五十八分,司仪上台。灯光暗下来,追光灯打在宴会厅门口。
陈默牵着苏晴走进来。
苏晴的婚纱拖尾很长,上面镶着碎钻,灯光一打闪闪发亮。我低头看了看自己——黑色阔腿裤,红色真丝衬衫,头发盘起来,耳垂上一对珍珠耳钉。这身打扮在满场蕾丝和亮片里显得格格不入。
但我就是要格格不入。
苏晴走过我这一桌时,目光扫过来,在我身上停了不到半秒。她脸上挂着新娘子的标准笑容,但我看见她挽着陈默的那只手,指节收紧了。
陈默没往我这边看。
他全程目视前方,步子迈得很稳。但我认识他十二年,我知道他紧张时,右手的拇指会不自觉地去掐食指的侧面。
他现在就在掐。
仪式到交换戒指环节,司仪说“请新郎新娘交换爱的信物”。陈默拿起戒指,手有点抖。
我就是在那一刻站起来的。
“等一下。”
声音不大,但宴会厅太安静了,所有人都听见了。
陈默转头看我,脸上的表情从茫然变成惊恐。苏晴也转过头,笑容还挂在脸上,但眼神已经变了。
“林小雨?”司仪不认识我,但话筒没关,他的困惑传遍了全场。
我走到舞台边,没上去,就站在台下第一排的位置。
“别紧张,我不闹事。”我笑了一下,从手包里掏出一个小U盘,“我就是想唱首歌,送给新人。”
陈默往前迈了一步,压低声音:“小雨,你别这样。”
“我哪样了?”我歪头看他,“你结婚,我随了礼,唱首歌怎么了?苏晴,你介意吗?”
苏晴的脸已经僵了。她扯了扯嘴角:“小雨姐……今天是我和陈默的日子……”
“对啊,所以我唱首歌助助兴。”我把U盘递给音响师,“麻烦放一下,《后来》的伴奏。”
音响师看陈默,陈默看我,全场几百号人看我们三个。
最后是苏晴点的头。她大概觉得,让我唱完我就消停了。
前奏响起来时,我听见台下有人倒吸一口凉气。
“后来,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,可惜你早已远去,消失在人海……”
第一句出来,苏晴的脸就绿了。
我唱得不专业,但每个字都咬得清楚。陈默站在台上,离我不到三米,他一直低着头,手攥着话筒,指节发白。
“后来,终于在眼泪中明白,有些人,一旦错过就不在……”
唱到副歌时,我看见苏晴的眼眶红了。她不是感动,她是气的。陈默的手伸过去想拉她,被她甩开了。
台下开始有人窃窃私语。我听见有人小声说“这是前妻吧”“太狠了”“陈默真不是东西”。
我没管。我唱我的。
唱到“栀子花白花瓣”那句,我想起来一件事。
我和陈默恋爱第一年,他骑电动车带我去郊外看栀子花。半路上车没电了,他推着车走了三公里,我在后面跟着。到了地方,花都谢了。他站在田埂上,满头大汗,说“对不起啊小雨,明年再来”。
第二年,他创业,忙得连我生日都忘了。
第三年,他买了车,但再也没提过栀子花的事。
最后一句:“永远不会再重来,有一个男孩,爱着那个女孩。”
尾音落下,全场安静得能听见空调的嗡嗡声。
我把话筒从架子上取下来,看着陈默。他终于抬起头,眼睛是红的。
“祝你们白头偕老。”我说,声音很平,“别像我们一样。”
接着我转身,往门口走。
背后是死一样的寂静。走到宴会厅门口时,我听见苏晴哭了,声音很尖,像什么东西碎了。
陈默没有追出来。
我推开酒店大门,六月的热风扑在脸上。白色洋桔梗还放在车后座,花瓣被晒得有点蔫。
坐进车里,我趴在方向盘上,肩膀抖了十分钟。
接着我发动车子,打开空调,把洋桔梗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。
回家的路上闺蜜又打电话来,问我怎么样。
“唱完了。”
“他什么反应?”
“没反应。”
“那你呢?”
我想了想,说:“我把花扔了。”
闺蜜沉默了一会儿,突然笑了:“林小雨,你终于把那束花扔了。”
我也笑了。
是啊,那束花,我等了三年。
三年前陈默第一次给我买洋桔梗,是我们恋爱纪念日。他捧着一大束站在我公司楼下,同事都羡慕得不行。那时候他刚创业,没什么钱,那束花花了他小半个月的伙食费。
我记得那天特别冷,十二月份,他站在楼下等了我一个多小时。我下去时他鼻子冻得通红,花却揣在怀里,一朵都没冻着。
他说:“小雨,以后每周都给你买。”
他说这话时,眼睛特别亮。
后来他生意越做越大,花越买越贵,但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。
第一年,每周一束。
第二年,每半个月一束。
第三年,我生日那天他让助理送了一束。卡片上是助理的字,写着“陈总祝林小姐生日快乐”。
林小姐。
我拿着那张卡片坐在客厅里,等到凌晨两点。他回来时一身酒气,领带歪在一边,看见我坐在沙发上,愣了一下,说“你怎么还没睡”。
我说,陈默,你还记得你第一次给我买花是什么时候吗。
他想了半天,说,记不清了。
再后来,连花也不买了。
我提离婚那天,他坐在沙发上抽烟,一根接一根。我说“陈默,我们算了吧”,他没抬头,只说了一句“好”。
就一个字。
十二年,换一个字。
从民政局出来那天,他开车送我回家。路上谁都没说话,到了楼下,他从后座拿出一束洋桔梗——就是后来我放在车里的那种。
“最后一次。”他说。
我接过来,没扔。
那束花在我家花瓶里放了两个月,枯了我也没扔。后来苏晴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照片,背景里有个花瓶,插着新鲜的洋桔梗。配文是:“他说以后每周都给我买。”
我那天晚上把那束枯花扔了。
但心里那束,一直没扔。
直到今天。
唱完那首歌,走出那个宴会厅,我突然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松了。
不是恨,也不是不甘心。就是松了。
像一根绷了太久的皮筋,终于断了。
晚上到家,我洗了个澡,敷了张面膜,打开手机。
朋友圈里有人发了婚礼现场的视频,配文是“今天吃了个大瓜”。视频里我穿着红衬衫站在台下,背影挺得笔直。
评论区吵翻了天。有人说我“太刚了”,有人说我“没素质”,有人说“新娘真可怜”。
我往下翻了翻,看见一条评论,是个不认识的头像,写着:“只有我认为这个前妻很勇敢吗?”
我点了个赞。
接着关掉手机,躺床上。
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话,是今天唱歌时没来得及想的——
有些歌,唱给别人听,其实是唱给自己听的。
有些告别,说给别人听,其实是说给自己听的。
第二天早上醒来,阳光从窗帘缝里挤进来。我打开手机,陈默发了一条微信,只有三个字:“对不起。”
我没回。
把手机翻过去,继续睡。
再醒来时,已经中午了。我给自己煮了碗面,加了个荷包蛋。
面吃完,我把碗洗了,擦干,放回碗架。
接着我打开衣柜,把那件红衬衫拿出来,叠好,放进捐赠箱。
有些衣服,穿一次就够了。
有些人,见一面就够了。
那首歌我后来再没唱过。
但每次在KTV听到别人点《后来》,我都会想起那个六月的中午——我站在前夫的婚礼上,唱完最后一句,转身就走。
没有回头。
不是因为狠心,是因为我终于知道——
回头看见的,永远都是过去的影子。
往前走,才能看见光。
后来我搬了家,换了工作,养了一只猫。
猫是橘色的,特别粘人,每天晚上都要趴在我腿上睡觉。我给它取名叫“桔梗”。
闺蜜说这名字不吉利,我说挺好的,提醒我——花会枯,猫会老,但日子得往前过。
桔梗是流浪猫,我在小区楼下捡的。那天晚上下着雨,它蹲在垃圾桶旁边,浑身湿透了,看见我也不跑,就看着我。
我蹲下来,它走过来蹭了蹭我的手。
那一瞬间我想起来,那束被我扔进垃圾桶的洋桔梗。
接着我把猫抱回了家。
上个月在超市碰见陈默的哥们儿,他看见我愣了一下,接着说:“小雨,你气色好了很多。”
“是吗。”
“真的,比以前好。”他犹豫了一下,“陈默……他过得不太好。”
“哦。”
“苏晴跟他闹呢,说他在婚礼上一直低着头,心里还有你。”
我笑了笑,没接话。
推着购物车走了。
回家路上我想,陈默过得好不好,跟我有什么关系呢。
我现在过得挺好的。
每天早上被猫踩醒,上班,下班,做饭,追剧,周末约闺蜜逛街。
偶尔想起以前的事,也不难受了。
就像看一场别人的电影,知道结局,但还是会为中间的情节唏嘘一下。
接着电影结束,灯亮起来,该干嘛干嘛。
前几天收拾东西,翻出来一张旧照片。
是和陈默刚在一起时拍的,在游乐场,我举着棉花糖笑,他站在旁边看我。
照片背面他写了一行字:“希望小雨永远这么开心。”
字迹已经有点模糊了。
我看了很久,接着把它放进了相册最后一页。
没扔。
但也没再翻到前面去看。
有些回忆,放在那儿就行了。
不用刻意忘,也不用刻意记。
就像那首歌里唱的——
“后来,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。”
不是学会爱别人,是学会爱自己。
昨天闺蜜问我,如果重来一次,还会去婚礼唱歌吗。
我说会。
“为什么?不觉得掉价吗?”
“不掉价。”我摸着桔梗的毛,“我去唱那首歌,不是为了让他难堪,也不是为了让苏晴难受。”
“那是为了什么?”
“为了让我自己死心。”
闺蜜没说话。
过了一会儿她发来一条消息:“林小雨,你终于活明白了。”
我回了个笑脸。
其实哪有什么活明白。
就是有一天你突然发现,那些你以为过不去的,早就过去了。
那些你以为忘不掉的,早就模糊了。
你只是需要一个仪式,来告诉自己——
好了,到此为止。
我的仪式就是那首歌。
唱完了,转身了,就真的翻篇了。
现在偶尔还会想起陈默,但想的是那些好时。
他第一次牵我手,手心全是汗。
他第一次说爱我,声音抖得不成样子。
他第一次给我买花,站在楼下冻得直跺脚。
这些是真的。
后来的争吵、冷战、背叛,也是真的。
但我不恨了。
恨一个人太累了,比爱一个人还累。
我选择把那些好的坏的都打包,放在心里的某个角落。
不打开,也不丢掉。
就让它在那儿。
接着我继续过我的日子。
早上被猫踩醒,上班,下班,做饭,追剧。
周末约闺蜜逛街,偶尔给自己买束花。
买的是向日葵。
桔梗太容易枯了,向日葵能活久一点。
而且向日葵永远朝着太阳。
我也要朝着太阳。
往前看。
不回头。
前几天桔梗生病了,拉肚子,我半夜带它去宠物医院。值班的医生是个年轻小伙子,一边给猫检查一边问我:“姐,这猫你养多久了?”
“快一年了。”
“挺黏你的。”他指了指桔梗,它正扒着我的胳膊不撒手。
我低头看它,它抬头看我,眼睛圆溜溜的。
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,这一年好像过得挺快的。
从婚礼那天到现在,整整一年了。
一年前的今天,我站在陈默的婚礼上唱《后来》。
一年后的今天,我坐在宠物医院的塑料椅上,怀里抱着一只打点滴的橘猫。
说不上哪个更好。
但至少现在,我不用再等谁的电话,不用再猜谁今天回不回家,不用再对着一束枯了的花发呆。
桔梗打完针,我抱着它回家。路上经过一家花店,橱窗里摆着一排向日葵,黄澄澄的,朝着路灯的方向。
我停下来看了看,没买。
家里花瓶里那束,上周刚换的,还能开几天。
到家已经凌晨两点了。我把桔梗放在沙发上,它蜷成一团,很快睡着了。
我倒了杯热水,坐在阳台上。
六月的夜风还是热的,跟一年前那个中午一样。
我打开手机,翻到陈默的微信。最后一条消息还是那三个字:“对不起。”
我没回,也没删。
就让它在那儿。
像那张旧照片一样,放在最后一页。
不打开,也不丢掉。
接着我关掉手机,喝了口水。
水是温的,刚好入口。
我想起一年前从婚礼现场出来时,趴在方向盘上哭了十分钟。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会记很久,会疼很久。
但现在我想不起来那天具体哭了什么。
只记得后来把花扔了,把衬衫捐了,把猫捡了。
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下来了。
没有谁离不开谁。
也没有谁真的过不去。
阳台外面,城市的灯还亮着。远处有几栋楼,窗户里透出暖黄色的光。
我想,每一扇窗户后面,大概都有一个故事。
有的在开始,有的在结束,有的在中间。
我的故事,现在在哪儿呢。
桔梗在沙发上翻了个身,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。
我笑了笑,站起来,走回屋里。
明天还要上班。
早上还得被猫踩醒。
日子还得往前过。
但这次,是我自己选的。
至于陈默那句“对不起”,我一直没回。
不是不想回,是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“没关系”?不对,有关系。
“我恨你”?也不对,早不恨了。
后来我想明白了,那句话不需要回复。他说他的,我听我的。就像那首歌,我唱完了,也就完了。
前几天老赵约我吃饭,说陈默和苏晴在闹离婚。
“苏晴说他心里一直有你,结婚那天你唱歌时他哭了。”
“哦。”
“小雨,你就这反应?”
“那我该什么反应?”我夹了一筷子菜,“老赵,我跟陈默的事,一年前就翻篇了。他哭不哭,跟谁离婚,跟我没关系。”
老赵看了我半天,叹了口气:“你变了。”
“变了不好吗?”
“好,当然好。”他举起酒杯,“敬你。”
我也举起杯子,跟他碰了一下。杯子里是橙汁,我戒酒了。
吃完饭回家的路上,我收到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。
“小雨姐,我是苏晴。能见一面吗?”
我看了一眼,删了。
没什么好见的。
她跟陈默的事,是他们的事。我跟陈默的事,已经过去了。
三件事不能混在一起。
回到家,桔梗蹲在门口等我。我弯腰把它抱起来,它在我怀里咕噜咕噜的。
“桔梗啊,”我对它说,“你说人为什么总喜欢回头看呢。”
桔梗当然不会回答。它只是把脑袋往我脖子里拱了拱。
我抱着它走到阳台上,看着外面的万家灯火。
一年了。
从那个婚礼到现在,整整一年。
我换了城市,换了工作,换了手机号。唯一没换的,是那首《后来》的旋律。偶尔在超市、在电梯、在别人的手机铃声里听到,心里会动一下,但很快又平了。
像风吹过水面,起了涟漪,又散了。
我想,这就是好了吧。
不是忘记,是不再疼了。
不是放下,是拿起来也不觉得重了。
陈默,苏晴,那场婚礼,那首歌,那束被我扔进垃圾桶的洋桔梗——它们都还在我的记忆里,只是不再扎人了。
像博物馆里的展品,隔着玻璃,看得见,摸不着。
也挺好的。
至少证明那些年没白过。
至少证明我爱过,恨过,接着活过来了。
昨天闺蜜问我,以后还会结婚吗。
我想了想,说不知道。
“但我不怕了。”我说,“以前觉得离婚是天塌了,现在觉得就是换了个活法。”
“那你还相信爱情吗?”
“信啊。”我笑了,“只是不再信‘永远’了。”
闺蜜沉默了一会儿,说:“林小雨,你真的活明白了。”
活明白了吗?
也许吧。
也许活明白就是知道——有些人来你生命里,是为了陪你走一段。走完了,就该散了。
强留没用,怨恨也没用。
不如好好说声再见,接着各走各的路。
那首歌我唱给陈默听,其实是唱给自己听的。
那句“祝你们白头偕老”,我是真心说的。
因为只有他过好了,我才能彻底放下。
只有他不再是我的牵挂,我才能真的往前走。
现在我可以很坦然地说——
陈默,谢谢你陪我走过的那些年。
也谢谢你放我走。
我们,两清了。
窗外的天快亮了。
桔梗在我腿上睡着了,呼噜声均匀。
我轻轻摸了摸它的脑袋,它耳朵动了动,没醒。
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。
我站起来,把桔梗抱回窝里,接着走进厨房,给自己煮了杯咖啡。
咖啡的香气在屋子里散开,阳光从窗帘缝里挤进来,越来越亮。
我端着杯子站在窗前,看着外面的城市慢慢醒过来。
远处的楼顶上有几只鸽子飞过,翅膀在晨光里闪着光。
我喝了一口咖啡,苦的,但很香。
日子就是这样吧。
苦时有,香时也有。
关键是——
你得自己端着杯子,一口一口喝下去。
没人能替你尝。
也没人能替你活。
所以,往前走吧。
别回头。
回头看见的,永远是影子。
往前走,才能看见光。
而光,一直都在。
只是你得转过身,才能看见。
我转过身,看见桔梗醒了,正蹲在窝里看我。
我冲它笑了笑。
“早安,桔梗。”
它喵了一声。
新的一天,开始了。
而我的故事,还在继续。
只是这一次,主角是我自己。
至于那个婚礼,那首歌,那些眼泪——
它们是我故事里的一章。
翻过去了,但还在书里。
挺好的。
真的挺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