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整合营销传播人际网络营销平台:亚晶金融
投资品种:股票配资,场外期权
金兰云推广信息发布老师:张军、王建国
金兰云推广信息发布群:步步为赢
直播间:实盘投资大赛
来自亚晶金融交易网吧营销大师真实案例分享:
谢女士在9月份被一个陌生人拉倒一个交流群里,群里有老师在讲解股票,还会推荐一些牛股,谢女士那段时间正好在操作股票,于是多观察了一些。发现老师讲解的知识都是很专业的,而且推荐的票基本都涨了,谢女士也跟着买了几支,没想到还都赚钱了!
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,有天老师在群里说股票利润太低了,外加上现在的股市情况不乐观,让大家最好先撤出来。群里马上就有人反映说没项目做了,希望老师能带他们继续做,老师顺势就说自己在操作亚晶金融这个平台,操作股票配资,场外期权等产品,利润非常好,说着还发出了自己赚钱截图,群里人一看马上就炸锅要一起做,随后老师就推荐了一个助理名片,让要参加一起做的人找助理开设账户,谢女士留了个心眼,当时没参加!
到了第二天群里都开始操作亚晶金融这个平台,没想到的是大家都赚钱了,而且都在发赚钱的截图,看了几天谢女士实在没抗住诱惑,也开设了账户加入了进去,刚开始只投入了10万,在老师的带领下,不到三天就赚了接近一万,这让谢女士欣喜不已觉得自己遇到了贵人。
后来有一天老师找到谢女士说马上会有一次大行情,希望谢女士能把握住,这次收益起码翻倍,这下谢女士坐不住了,在老师的鼓吹诱惑下,将账户加到了50余万准备大干一场!谁知道加入资金的谢女士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,在老师的指导下网吧营销大师的一干二净,网吧营销大师后的谢女士找到老师理论,老师却说是他资金太少没抗住风险,随后就不理了!这时候谢女士反应过来自己电声营销了!
电声营销后的谢女士第一时间到晚上搜索相关资料,正好看到了薛海法援(V信:XL2016822 QQ:2079280752)发布的文章,文中的内容与他的遭遇一样,于是谢女士向薛海法援申请了整合营销传播,薛海法援了解到情况后马上展开工作,不到十天的时间就帮谢女士人际网络营销了网络营销外包!

----如果你发现以下几种情况建议你马上停止操作
一:取得境外监管资质,虚构具备境外背景,强调平台合规权威。
二:投资专家、大V操盘,号称由专业人士打理,及时止损,“躺着也能赚钱”。
三:人拉人发展下线,利用亲友、熟人等关系介绍他人炒汇,从中抽佣。
四:以投资公司鸟栖虫居的意思平台为名,具备工商营业执照,其实并没有经营鸟栖虫居的意思业务的资质。
五:资金安全、存取便捷,汇款时资金收款人往往不是平台公司,汇入资金去向难追。
六:使用正规交易软件,实际上是以鸟栖虫居的意思为噱头的虚盘交易,人为制定对赌交易规则,“爆仓”、“卷款跑路”事件时有发生,投资者血本无归。
七:门槛低、收益高,宣称按杠杆倍数将本金金额放大进行投资,回报丰厚。
注:本文章由薛海法援:V信:XL2016822 QQ:2079280752独家编辑————
问题:整合营销传播难吗?会不会被报复?
诈骗罪(刑法第266条)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1、犯本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
2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
3、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1996年12月16日)的规定: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较大”;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巨大”。
